2015年6月14日 星期日

法律的不標準答案

人生的不標準答案一書作者張忠樸說他以36歲高齡,去亞洲理工學院攻讀碩士,見識到沒有標準答案的教學方式,也開始思考人生中的許多事情,是不是也沒有約定成俗的答案存在?

我以57歲高齡學習法律,從夜間部進修法律系畢業,當然不是什麼顯赫學歷(不是什麼哈佛法律畢業,套句人生標準的術語,我是連標準都沾不上的)。

但重點還不再此。重點是,我也一直有一個問題未解:我學法律要幹什麼?

幾年來陸續寫了一些部落格文章,但總無法接續、累積。我再質疑自己,我的熱誠跑去哪了?被狗吃了?

當個刑事訴訟律師?整天白刀進、紅刀出的?這好像不是處女座個性適合做的事。

當個民事訴訟律師?想著永不妥協的電影情節,茱莉亞羅勃茲 (真人真事:Erin Brockovich的真實故事)能,我為何不能?

混了五年畢業,好像有那半桶水的法律知識,但這種似懂非懂的狀態,也是最危險:自以為是。我很有體會,當我說的口沫橫飛的時候,99%可能都是錯的,你千萬不要相信。

但是,不能對不起曾經熱心教過我們的老師。想想,每年國家考試,包括司法人員特考、律師考試、地特、高普考等諸多考試,其中的選擇題不都有公布所謂的標準答案嗎?

何不從這些所謂的標準答案著手?

法律問題,應該沒有標準答案,若真有標準可言,應該是最適答案,而非標準答案。

最適答案是指最適合題目情境的那個(些)答案。所以,題目所述之情境,我們是否能區辨它在法律上的不同意義,著實重要。訓練區辨實力,就從看似簡單的選擇題入手。

既想做點事,就得設立目標。

這樣吧,暫以整理完民法相關(包括民訴、強執法、公司法等)民事法律選擇題5000題為目標,希望3年內完成。

如果順利完成,下一階段想挑戰刑法(含刑訴)3000題、行政法(含憲法)3500題。

這個部落格目標是整理完至少10000題,同時希望在65歲的退休那年,能考上法律研究所繼續深造。

ONE MORE THING...我希望以這個部落格的所有內容,紀念在天上的張忠樸先生。他在2002年走之前,出版了人生的不標準答案一書。當我因自己追求人生標準(所謂的人生勝利組)始終因不夠標準而陷入低潮時,他的書拉了我一把。

我也告訴我自己,我不是適合標準化,我就是我自己。

我得證明自己唸法律的實質價值,而不是一味地追求外在與表面的成功。

若我真能完成10000題目標,並不表示什麼了不起,而是紀念張先生,向他說,他在地球上還有我這一位實踐他理念的一位讀者,在此再感謝他。

嗡嗡嗡,上工了!




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