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5-1《民法》中的權利主體指的是「人」,包括「自然人」與「法人」。下列有關「權利主體」的敘述,何者正確?
(甲)法人的權利能力始於登記完畢,終於解散後清算終結
(乙)法人與自然人同享有身分法與財產法上的權利
(丙)台北市政府是公法人團體
(丁)鴻海科技集團屬於社團法人
(戊)鴻海科技集團屬於營利社團
(己)中正紀念堂是依《行政法人法》所成立的公法人
(庚)各種基金會、慈善團體屬於財團法人。
(A)(甲)(乙)(丙)(丁)
(B)(甲)(丁)(戊)(庚)
(C)(乙)(丙)(戊)(庚)
(D)(乙)(丙)(丁)(戊)
15-2 下列有關權利能力的敘述,何者正確?
(A)嬰兒出生後未能活存24小時以上者,不能取得權利能力
(B)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,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,推定為既已出生
(C)非法人之團體於法令限制內,有享受權利、負擔義務之能力
(D)設立中的法人尚無權利能力
15-3 下列關於胎兒權利能力之敘述,何者正確?
(A)胎兒於出生前,即取得權利,並負擔義務
(B)非婚生之胎兒對於生父無認領請求權
(C)胎兒被害致其身體健康受到侵害時,對加害人有損害賠償請求權
(D)胎兒不得為贈與契約之受贈人
15-4 人之權利能力,始於出生終於死亡,但胎兒有何例外?
(A)權利義務均視為已出生
(B)以將來非死產為限,權利、義務均視為已出生
(C)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,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
(D)義務負擔視為既已出生
15-5 下列關於人的權利能力的敘述,何者正確?
(A)僅限於滿20歲之人有權利能力
(B)任何人均有權利能力
(C)僅自然人得享有權利能力
(D)僅限於滿7 歲之人有權利能力
15-6 下列何者無權利能力?
(A)植物人
(B)獨居老人
(C)腦性麻痺者
(D)小狗
15-7 下列何者無權利能力?
(A)依公司法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
(B)銀行
(C)校內之法律學會
(D)經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學15-8 下列何者不具有權利能力?
(A)未滿7歲之未成年人
(B)社團法人
(C)財團法人
(D)法人之董事會
15-9 下列有關自然人之敘述,何者正確?
(A)自然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受胎終於死亡
(B)無責任能力者無權利能力
(C)受禁治產宣告者無權利能力
(D)無權利能力者無行為能力
15-10 下列有關法人之敘述,何者正確?
(A)法人於發起人聲請許可時,取得權利能力
(B)法人之權利能力與自然人之權利能力無任何差異
(C)法人有接受遺贈之能力
(D)法人進入清算程序時,其權利能力消滅
15-11 下列何者無權利能力?
(A)財政部
(B)高雄市
(C)臺北縣
(D)平溪鄉
註1:財政部沒有權利能力,卻有當事人能力:
15-11-1 台新金提告 財政部:不會被告輸
註2:財政部所屬機關沒有權利能力,卻有當事人能力:
15-11-2 財政部所屬機關,如國有財產局(現為國有財產署),也有當事人能力:
79台上1615 (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vs. 張x根(即張x佳祭祀公業管理人)
財政部設國有財產局,承辦國有財產之取得、保管、使用、收益及處分事務,此觀國有財產法第一條及第九條第二項之規定自明。準此,凡因有關國有財產之處分涉訟者,僅國有財產局對於為訴訟標的客體之國有財產有處分之權能,自應以國有財產局為原告或被告,其當事人之適格始能謂無欠缺。至最高法院51年度台上字第2680號判例所謂:『國有財產撥給各地政府機關使用者,名義上雖仍為國有,實際上即為使用機關行使所有人之權利,故本院對於是類財產,向准管理機關起訴,代國家主張所有人之權利』,依其所由摘錄之判決全文觀之,旨在闡明受撥用國有財產之管理機關,得代表國家為保存行為之行使,如第三人無權占用國有土地,該管理機關得代表國家行使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而已,非謂受撥用之管理機關對於國有財產享有處分之權能。
本件被上訴人訴請塗銷系爭國有土地之所有權登記,其訴訟之結果,將有使國家喪失國有財產之危險,非以就系爭土地有處分權之國有財產局為被告,即難認其當事人之適格為無欠缺。被上訴人僅以受撥用之管理機關即上訴人為被告,提起本件塗銷系爭土地所有權登記之訴,已有未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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